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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享有探视权,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协助其行使这一权利。探视的方式时间等问由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由法院判决。但如果探视一方存在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的,限额应当中止其探视权,待情形消失后再恢复。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关于离婚后对子女的探视权法律是怎样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