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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是离婚的理由吗?

分居是离婚的理由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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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长时间分居两地的,这肯定不利于夫妻感情的交流,时间一长还会导致夫妻离婚。这种情况下,分居是离婚的理由吗?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要是分居属于离婚的理由,那么这种情况下法官就要准予夫妻离婚。下面本站小编为你详细解答这方面的知识。

一、分居是离婚的理由吗?    

首先,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精神与原则,男女双方结合自由,离婚也是自由的,只要是基于双方自愿同意,法律保护这种自由。

其次,应该明确的是,《婚姻法》第32条具体规定了离婚的五种情形,其中第四种情形是夫妻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二年的,应当调解,调解无效的,准予离婚。从前面的规定来看,这里的分居必须是由于夫妻感情不和引起的,不能是其他非相关的原因,否则分居就不能作为离婚的理由。

因此,对于分居可以离婚吗这个问题,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分居,还有就是要分居满二年。这两个条件,是分居引起离婚所必须同时具备的。

二、怎么证明夫妻分居

一般情况下,有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夫妻分居的书面协议,若是口头协议的,就必须取得对方承认;

2、分居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3、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书面分居文书,最好是用快件性质邮寄,在备注栏里注明“分居协议”,并且保留邮寄凭证,从邮寄之日起到提起离婚期间属于夫妻分居时间;

4、人证或者证人证言。双方的亲朋好友都可以出具证言来作证,当然,证言只是其中的一部分。还需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5、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生活中我们发现有的夫妻就是通过分居的方式离婚的,因此就误认为分居是离婚的理由。但其实这里的分居离婚仅仅是指夫妻因为感情不和而分居的情况,要是夫妻因为工作、学习等其他原因而分居的话,则并不属于离婚的理由。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本站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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