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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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人在驻地结婚年龄规定是什么?

军人在驻地结婚年龄规定是什么?

一、军人在驻地结婚年龄规定是什么?

军人在驻地结婚年龄规定部队男子可在25周岁结婚,女子可在23岁结婚。通常况下,男生不能在二十二周岁前结婚,女不可以在二十周岁前结婚。部队为了响应国家号召,提倡晚婚。所在单位团以上的政治机关会出示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证明,接着可到地方民政局办结婚登记手续。

对于非军人,我国的法定结婚年龄是男性不得早于22周岁,女性不得早于20周岁。也就是说,进行结婚登记并领取结婚证,必须是男性年龄最少要22周岁,女性最少要20周岁。未达到法定婚龄的婚姻是不能进行婚姻登记并办理结婚证的,即使办理了结婚登记也是不被认可的。

二、登记结婚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1.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当持下列证件和证明:

(1)户口证明。

(2)居民身份证。

离过婚的,还应当持离婚证。离婚的当事人恢复夫妻关系的,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复婚登记。

2.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在中国境内申请结婚。

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1)中国公民须持有:

①本人户籍证明;

②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③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由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或该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

(3)外国侨民须持有:

①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者免交);

②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3.凡证件齐全、符合法律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证件和男女双方照片,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4.申请婚姻登记的当事人,应当如实向婚姻登记机关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和证明,不得隐瞒真实情况。

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申请应当进行审查,查明结婚申请是否符合结婚条件,不明之处,应当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可要求当事人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我国的相关法律对于结婚的法定年龄是有着明确的规定的,但是我国一向是提倡晚婚晚育的,因此对于军人的结婚法定年龄进行了适当的延后,需要满足男性25周岁,女性23周岁才可以登记结婚。申请婚姻登记需要符合当地的政策,并且要提供合法真实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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