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女方和军人
结婚的
材料包括:
1、双方都要到达法定的
结婚年龄;
2、女方收到婚调孕调函后,到所在
单位或居委会开具并盖章未婚未育证明,填写政审表并盖章;
3、带上身份证、
户口本和各种证明以及复印件到部队;
4、领着婚检表去所指定的医院进行婚检;
5、拍照并填写军婚同意表,拿部队同意的结婚介绍信;
6、到婚姻登记处领取结婚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结婚自愿】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
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七条【法定结婚年龄】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