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以打胎要挟男方结婚是否是无效婚姻 法录帮 结婚 1.38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女方以打胎要挟男方结婚不属于无效婚姻,关于无效婚姻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因此胁迫结婚有下列几种情形:(一)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二)行为人以另一方当事人的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反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TAG标签:打胎 女方 婚姻家庭 无效 要挟 结婚 男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