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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对配偶权的法律保护是什么

我国对配偶权的法律保护是什么
当今婚姻家庭领域对配偶权的侵害行为日益严重。因此,在保护配偶权问题上应综合运用民事、行政、刑事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以切实有效的保护公民的配偶权。
(1)刑法对配偶权的保护
受害人可以依照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侦查,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起公诉。并且《刑法》也早已对侵害配偶权的重婚、破坏现役军人婚姻、虐待、遗弃等行为予以了刑罚制裁。
(2)行政法对配偶权的保护
对于违法者侵犯配偶权的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有关的行政法规和婚姻家庭法中的行政责任条款,区分情况,向违法者所在的单位建议给予行政处分,包括给予警告、记大过和降职等,或者向公安机关提出对违法者进行行政处罚的司法建议,包括给予罚款和行政拘留等。
(3)民法对配偶权的保护
侵害配偶权的侵权主体具有两重性,即外部侵权类型中的第三人和内部侵权类型中的配偶一方
①外部侵权类型行为的民事救济
因“第三者插足”而直接侵害配偶权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害配偶权的行为,对此行为,受害方可以采取两种救济方法:除去侵害请求权和损害赔偿请求权。
②内部侵权类型行为的民事救济
对于内部侵权类型行为的民事救济,我们应分清权利义务主体,正确把握受害方的民事救济方法,以及侵害方的责任承担。
因此,我国通过民事、刑事、行政相结合的方式来维护公民的配偶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三条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五条
对重婚的,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三条 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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