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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深圳未婚证明在哪里开

一、 一般深圳未婚证明在哪里开

一般深圳未婚证明在哪里开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1、办理未婚证明,需要在现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

2、民政部门婚姻可以根据所掌握的婚姻登记档案为当事人出具在本辖区内“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并备注不包括在本辖区域外的其他地方的婚姻登记。

3、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包括对未婚、离婚或丧偶后未再婚等三种婚姻状况进行证明。

二、办理未婚证明所需材料

1、本人身份证

2、本人户口本原件

3、原来离过婚的,应提供《离婚证》

4、丧偶者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原配偶死亡证明。

5、一张一寸照片

因各地办理未婚登记有所不同,因此办理未婚登记时,需咨询当地专业婚姻律师,律师为您提供专业咨询和帮助,为您省心省力,提高效率。

三、未婚证明范本

未婚证明

__公证处:

兹证明我单位(或本辖区)__,男/女,__年__ 月__日出生,至今止(或__年__月__日离境之日止)未曾登记结婚

证明单位填表人:__(签名)

证明单位盖章:

__年__月__日

四、未婚证明的相关政策有哪些

为了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的有关要求,经与教育部、公安部。司法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银监会协商,现就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1、自文件发布之日起,除对涉台和本通知附加所列清单中已列出国家的公证事项仍可继续出具证明外,各地民政部门不再像任何部门和个人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各地民政部门在出具证明时,应当根据当事人所涉事项,在出具证明中注明“本证明仅限于XXX(申请人)办理赴XX国家(或者台湾地区)的XX公证事项使用,用于其他事项无效。”

2、各地要高度重视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工作,确保按时完成《民政部关于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建设的通知》确定的各项任务。省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大资金、人类投入,不断完善本省(区、市)婚姻登记信息数据库。各级婚姻登记机关要加快纸质历史数据补录工作进度,为有法律法规依据的部门核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记录情况提供有力支撑。

3、做好政策落实和宣传工作。各地要从转变政府职能、方便群众办事创业和坚持依法行政的角度,统一思想认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位。会同相关部门落实部门间信息核对的具体措施,使此项简政放权的中作真正惠及广大人民群众。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在办事窗口(大厅)公告取消(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性格规定,并通过多种渠道特别是微信、微博、互联网等新媒体大力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一般情况下需要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携带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必要材料,如果是离婚,我们还需要带上离婚证。此外,证书必须加盖认证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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