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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丢失临时证明如何办理?

身份证丢失临时证明如何办理?

大家都知道,身份证一旦丢失,要及时到派出所补办。而补办身份证需要一定的期限,如果这段期限内居民要用到身份证,可以先办一张临时身份证,这样也不耽误办理各种事情。而临时身份证办起来比较快,那么身份证丢失临时证明如何办理?下面小编给大家普及下相关知识。

一、身份证丢失临时证明如何办理?

1、具备条件的公民,可以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要交验居民户口簿、二代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一般是从微机里调取办二代证时照的照片),交纳证件工本费十元。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2、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3、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4、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补办身份证要多久?

《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据此,《管理办法》第二条作出具体规定:“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中国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

三、居民办理临时身份证要多长时间?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应当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并在其《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中加以注明。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时,公安机关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并在收到申请后的三日内将临时居民身份证发给申领人。

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有权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证明身份。有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拒绝。

由此可见,居民身份证丢失后,在等待新证的这段期限,应该先办一个身份证丢失临时证明,手续也比较简单。居民拿着户口本、补办身份证凭取证明及一寸等资料,到派出所提出申请。派出所会在三天内核实好资料,并制作临时身份证。当居民拿到正式身份证后,要及时交回临时身份证。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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