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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因为离婚户口属于一站式市内户口迁移条件,所以准备好离婚迁户口的证明材料,可直接到迁入地公安分局办证中心(或派出所)一次性办理户口迁出、迁入手续。

离婚后如何办理户口迁移

通常情况下,离婚迁户口需要提供的材料有:


(1)入户申请书;


(2)申请人、被申请人户口本及身份证;


(3)申请人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4)被投靠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


具体的离婚迁户口可以分为八步,


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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