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事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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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互为监护人是对的吗?

夫妻互为监护人是对的吗?

夫妻互为监护人是对的吗?

如果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是限制行为能力,则另一方是法定监护人。如果双方均没有丧失行为能力,就不存在监护人之说。可见,夫妻互为监护人是不对的。下面,本站小编就为大家介绍监护人的相关内容。

1,针对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才有监护人一说。

2,民法典(于2020年1月1日实施)

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一)配偶;

(二)父母、子女;

(三)其他近亲属;

(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监护人的职责

监护人的职责是依法履行对被监护人的义务,保护其依法享有的权利,根据法条规定,监护人的法定监护职责是:

1、保护被监护人的身体健康;

2、照顾被监护人的生活;

3、管理和保护被监护人的财产;

4、代理被监护人进行民事诉讼;

5、对被监护人进行管理和教育;

6、在被监护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人发生争议时,代理其进行诉讼。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监护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如果被监护人的侵权行为需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由监护人承担,被监护人有财产交由监护人代管的,应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不足部分,应由监护人承担。

相信大家已经有所了解。对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监护人是很重要的角色,我国法律对于监护人的规定和监护人应当履行的职责有着明确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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