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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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暴力法律怎么处理?

一、家庭暴力法律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法律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法律可能会采取的处理方式如下:

1、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六条 家庭暴力情节较轻,依法不给予治安管理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对加害人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

告诫书应当包括加害人的身份信息、家庭暴力的事实陈述、禁止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等内容。

第十七条 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2、加害人受到治安处罚、或者是刑事处罚

《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 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家庭成员砸东西算家暴吗?

1、家庭成员砸东西不一定算家暴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若是遭遇家暴,可以采取投诉、报警、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式保护自己的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第二十三条 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公民有可能会对家庭成员实施诸如殴打、限制人身自由等的行为,根据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实施这些行为的公民可能已经实施了家庭暴力行为。被家暴者可以在收集相关自己已经被家暴、或者收集证明自己有被家暴现实危险的证据之后,采取报警等的方式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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