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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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公一而再再而三的家暴该怎么办?

一、老公一而再再而三的家暴该怎么办?

老公一而再再而三的家暴该怎么办?

1、拨打110报警,当遇到家暴时,应该立刻进行报警,并保留报警记录。如果家庭暴力的行为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或其他犯罪的,公安部门通常会进行立案侦查,追究家暴者有关的法律责任。

2、同时遭受家庭暴力,应该及时至医院就医并保留医院病历、诊断书、缴费凭证等文件。这些文件可作为证据,证明家暴行为的存在。

3、应该及时与家暴者分开居住。如果是丈夫家暴,女方一定要清醒地意识到家暴行为的严重性,及时与男方分居。

4、及时离婚。一方实施家暴的,可以认定为感情破裂,法院调解无效后应判决离婚。

二、可以起诉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三、何收集家庭暴力证据呢?

1、受害妇女遭受暴力侵害后,及时、全面地收集、保存各种证据,包括:身上的伤痕、带血的衣物、被打掉的牙齿、揪掉的头发、撕破的衣服;

施暴者的凶器如刀、针、铁棍、木棒、石头等。

2、平时注意保留书证、物证,如验伤病历记录、警察笔录、被破坏的衣物、对方使用的凶器等。

3、受害人在遭遇家庭暴力后向妇联组织、人民调解组织、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或其他组织求助或报警,相关的证明或书面记录可作为证据使用;施暴人因施暴而做出的口头、书面悔过或保证也可以用作证据。

4、家庭暴力的特殊性,使得一些证人不愿意出庭作证,这种情况下,为维护受害人的合法权益,可向法院申请调查 相关证人的证言。

5、未成年家庭成员也可作证,只是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以避免作证可能会给未成年人带来的伤害。

综合上面所说的,家暴是发生在家庭中,而且实施家暴的行为也是法律不允许的,只要发生家暴那么就可以走法律的途径,但前提一定要有合法的证据,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自己的权益,对于施暴者的处罚轻者会给予治安条款或批评的处罚,重者是会按刑事的条款来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