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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的遗产子女配偶有份吗?

父母的遗产子女配偶有份吗?

一、父母的遗产子女配偶有份吗

父母的遗产配偶没有份,配偶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但这也只限于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有多份遗嘱应该怎么办

1、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

当存在多份遗嘱,内容无冲突时,多份遗嘱可以同时适用,互不冲突。

2、多份遗嘱,内容有冲突

(1)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为准

我国法律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因此,当存在多份内容冲突的遗嘱时,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有效力。

(2)无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如果没有公证遗嘱,则是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三、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有哪些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遗嘱人在立遗嘱时必须精神正常,有正常的思维意识能力或语言表达能力,能够清楚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自己真实意愿的表达,不存在遗嘱人受胁迫、欺骗的情况,遗嘱人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没有法律效力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应当符合《民法典》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不能与之相抵触。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遗嘱人的财产涉及到夫妻共有或者家庭共有的,遗嘱人只能处分属于自己份额的个人财产,处分超出个人份额的遗嘱内容部分,该部分内容无效。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综合上面所说的,父母的遗产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之下,只有法定的继承人才可以获得,一般父母的子女,还有父母的父亲、母亲才能算是法定的继承者,所以,在处理的时候就要结合实际的情况来,同顺位的继承者都需要按平均的原则来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