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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应该给女方赔偿多少钱?

离婚应该给女方赔偿多少钱?

一、离婚应该给女方赔偿多少钱?

离婚应该给女方赔偿多少钱,我国法律当中并没有作出明确的规定,给女方的赔偿金额根据不同的受害程度赔偿不同的数额。离婚赔偿数额所需考虑的五个因素:

(1)受害人的精神损害程度。

应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的精神损害是长期的还是短期的,是否给受害人的生活、工作、学习带来影响,由于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应由医学专家鉴定其轻重程度,以便确定赔偿数额的高低。

(2)过错方的过错程度。

包括过错方实施过错的种类、动机、情节等过错程度一般与造成的损害成正比,过错轻微的,对受害人的精神损害就小,受害人较易容忍和谅解,确定赔偿数额应相对较小。反之则相对较高的赔偿数额。

(3)过错方具体的侵权情节。

应结合过错方侵权行为的方式、手段、场合等具体情节综合考虑,如虐待比一般的过错行为严重,侵权方式越恶劣,持续时间越长,受害人造成的精神损害就越大,其赔偿数额的确定应相对高于一般家庭暴力。

(4)过错方的经济负担能力。

过错方无任何固定的经济来源,再多的精神损害赔偿也是无能为力。

(5)诉讼时当地的经济状况。

由于每个地方经济情况不一致,所以具体标准还应根据当地经济情况具体分析。

二、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

(1)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均等分割。也就是说,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属于个人专用的物品,一般归个人所有。

(2)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共同财产,分割时各归管理、使用方所有;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3)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或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离婚时可以请求对方退还彩礼。

(4)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与他人合伙经营的,入伙的财产可以给一方所有,分得入伙财产的一方对另一方应给予相当于入伙财产一半价值的补偿

(5)对夫妻共同经营的当年无收益的养殖、种植业等,离婚时应从有利于发展生产、有利于经营管理考虑,予以合理分割或折价处理。

在当代的社会,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中涉及到的离婚损害赔偿的话,双方当事人是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的,如果对方愿意去支付的话,人民法院不会做出过多的干涉,对方不愿意支付的就由人民法院作出判决,这主要就是判断一下是否符合我国《民法典》当中所规定的,损害赔偿支付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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