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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患有精神病怎么办理离婚?

      在婚姻关系未解除之前,一方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的,不管病情的严重程度如何,都会对双方的婚姻关系存在一定的影响。如果患者一方,在其病情发作的时候,对另一方造成了肉体或其他方面的伤害,久而久之就会造成双方婚姻关系的破裂,因此,受到伤害的一方就会要求解除婚姻关系。

一方患有精神病怎么办理离婚?

      首先我们可以明确的是,在一方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婚姻关系的双方当事人是无法协议离婚的,因为协议离婚需要满足以下的条件:

      1、 婚姻双方协议离婚的前提是必须要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2、 婚姻双方当事人必须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 婚姻双方当事人必须都具有离婚意愿;

      4、 婚姻双方当事人在协议离婚时,必须对合理解决子女的抚养问题,并且双方的意愿达成一致,并签订协议;

      5、 婚姻双方当事人必须在离婚协议中,对夫妻共有财产进行妥善的分割处理,且双方当事人达成意见统一;

      6、 婚姻双方当事人必须经过合法程序签订离婚协议。

      那么我们不难理解,在一个婚姻关系中,其中一方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即使是间歇性的精神疾病,也不可认为其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因此我们无法通过双方进行离婚协议签订,只能够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但是,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时,法院并不会因为一方患有精神疾病而判处离婚,所以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需要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关系破裂的证据,也就是说要向法院证明一方的精神病对婚姻关系的存续造成了影响,并最终导致了破裂。

      此外,在确定一方患有精神疾病的情况下,无论患者还能否保证自己的日常生活,都需要先确定其监护人,并且使患者的日常生活得到保障,不然的话,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是会被驳回的。

      另外,如果提起离婚诉讼的一方无法向法院提供有效的感情破裂的证据,也可以向相关方面的律师寻求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