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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分割地是否可以管辖再婚登记

离婚后财产分割地是否可以管辖再婚登记

一、离婚后财产分割地是否可以管辖再婚登记?

离婚后财产分割地对再婚登记没有管辖权,再婚登记应该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

《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结婚登记】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二、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还能起诉吗?

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可以起诉处理,向法院起诉分割财产的条件是: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三、离婚后财产分割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事实上,法律并没有规定过离婚之后财产分割必须在哪个部门办理,如果夫妻双方协商处理财产分割,写好离婚协议书之后,按照离婚协议书中的约定完成对财产的分割即可,但是再婚登记的话,只有婚姻登记部门才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