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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退聘礼的法定条件有什么?

离婚时退聘礼的法定条件有什么?

一、离婚时退聘礼的法定条件有什么?

(1)只是订婚的彩礼,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彩礼必须退还;

(2)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还未共同生活的,一方要求退还彩礼钱的,必须退还;

(3)因一方婚前给付彩礼钱,而导致生活困难的,对方应当返还,生活困难必须达到无法维持当地最低的生活水平。

如果查明属于以上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

二、结婚没领证,离婚聘礼用退吗?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机构办理离婚手续如果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的,按照法律依据是需要返还彩礼的。这种情况是指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且同居时间不长的情况下,彩礼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

但是,在大部分地区,未婚同居有可能构成事实婚姻或者长时间的同居,此时如果再要求返还彩礼就有点不现实。因此,在这种同居时间较长或者形成事实婚姻的,彩礼可以不予返还。

离婚后不该退彩礼。法院一般认定彩礼是对女方个人的赠与不予以返还。给付彩礼后未结婚的,原则上收受彩礼的一方应当返还彩礼;给付彩礼后已经结婚的,原则上不予返还,只是在法定情形下才支持当事人的返还请求。

以上是在实际的操作中,法官对彩礼的可能性判决。其实,解决此事最好的办法还是补办结婚证,有了结婚证,彩礼什么的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就不会遭遇返还彩礼的难题了。如果,没有补办结婚证的,由于彩礼的数目也在不断的增加,还是需要请一个专业的人士过来处理比较好。

没有领取结婚证,彩礼也是可以退还的,男女双方同居之后未领取结婚证,不存在离不离婚的问题,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但是如果同居时间已经超过两年的话,不能要求对方返还彩礼,如果同居时间未超过两年,可以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要求对方返还彩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