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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作废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协议作废的条件是什么?

一、离婚协议作废的条件是什么?

离婚协议作废的条件是并不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比如说在威胁和欺骗的条件之下所签订的。离婚条件之——协议离婚的条件

当事人去民政局办理协议离婚的前提条件是:

1、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男女双方所达成的离婚协议是真实的、自愿的,他们签订离婚协议的目的是为了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

2、双方当事人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经作了适当的分配和处理,并且双方没有争议。

以上就是办理协议离婚的两个条件,具备这两个条件的就可以去当地民政局登记离婚。

二、诉讼离婚的条件是什么?

婚姻中出现什么情况时,向法院提起离婚请求,法院会受理?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这个条件其实包括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1)婚姻关系一方当事人的重婚行为,不仅违反了民法典所规定的一夫一妻原则,而且触犯刑律,须受刑罚的制裁。这种情况下,对方当事人提出离婚法院应判决离婚。

(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就是有一方有妻子(或丈夫)还在外面的行为。违背了夫妻双方应互负的义务,无论是过错方还是非过错方提出离婚,都证明一个事实,即婚姻关系已很难维持下去。人民法院可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从而判决离婚。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家庭暴力是指通过殴打等方式对家庭成员的身体的折磨与摧残。虐待是指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摧残、折磨家庭成员的身体或精神。遗弃则指有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且有履行能力的一方,无正当理由而拒绝履行抚养、扶养或赡养义务的行为。上述情况的出现,已使得夫妻双方很难在一起正常的共同生活,已严重破坏了婚姻家庭关系存在的基础。因此,法律规定了此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作出离婚判决。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赌博、吸毒等恶习,要耗费大量家庭财产,并有损身心健康,有恶习者往往沉溺于其中不能自拔,已无法去履行其应尽的家庭义务。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有此等恶习屡教不改的,人民法院应做出离婚判决。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夫妻之间长时间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则很难相互之间履行相关义务,夫妻关系从而近于名存实亡,故而法律规定此种情况下一方当事人起诉,人民法院理应作出离婚判决。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离婚协议书是双方当事人在离婚的时候非常重要的一个协议。在离婚协议书当中是可以约定夫妻关系解除方面的问题,还有就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以及孩子的抚养权问题,如果说这并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的话,就会导致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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