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案例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婚姻家庭案例/列表

起诉如果男方不愿意离婚

起诉如果男方不愿意离婚

一、起诉如果男方不愿意离婚?

起诉离婚后,如果对方不同意离婚,可以由法院依法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是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是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是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是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

(五)是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二、在诉讼离婚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管辖

公民提起的离婚诉讼,原则上应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被劳动教养或者被监禁的,由原告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非军人对非文职军人提起离婚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调解

调解原则上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如果当事人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参加调解的,除本人不能表达意志的以外,应当出具书面意见。

3、诉讼中的证据

在离婚诉讼中当事人必须提出证据来支持自己的诉讼主张,这些证据包括:

1.能够证明自己的离婚请求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

2.如果对方有过错的话,能证明对方过错的证据

3.证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的证据

4.如果要争取小孩的抚养权时,则需证明自己有抚养能力的证据

4、判决与上诉

对于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人民法院应作出判决。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但一律公开宣告判决。一审判决离婚的,人民法院在宣告判决时必须告知当事人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前不得另行结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自调解书送达时起一审判决即视为撤销。如果调解不成,二审法院可以作出判决,该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签协议处理离婚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离婚协议书的内容,不具备强制执行力。

2、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可能会隐藏有后患。

是否当事人不具备应有的法律素质,在审核相关离婚协议时,看不到离婚协议书中隐藏的风险,或对一方当事人不利的因素,导致可能有后患发生。

3、离婚协议书的内容,当事人从诉讼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但该文件同时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但毕竟一方当事人离婚后一年内从司法程序上有反悔的权利。

离婚最直接的方法就是双方进行协商,协商成功的话,是可以直接到民政局处协商离婚的。但是如果双方针对离婚是协商不成的话,那么是可以直接起诉至法院的。以上就是关于起诉如果男方不愿意离婚的相关介绍。对于该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的话,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我们会匹配专业律师为您解答。

网站地图
TAG标签:离婚 起诉 男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