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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般侵权责任之过错责任存在吗?

一、有一般侵权责任之过错责任存在吗?

有一般侵权责任之过错责任存在吗?

侵权责任不一定要存在过错责任。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这也就意味着,如果没有过错,也有可能需要承担侵权责任。

侵权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时,第三人的过错和受害人的过错对责任承担有重要影响。如果第三人对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即构成共同过错,应由共同加害人按过错大小分担民事责任,且相互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受害人对于损害的发生也有过错的,则构成混合过错,依法可以减轻加害人的民事责任。

过错推定原则就是,按照行为人的过错推定其在特定情况下应当负责的归责原则,这里的过错一般是法律规定的义务但未做到。如果行为人能证明不存在这种过错,那么就不能推定其应当在此情况下负责。

二、侵权损害赔偿怎样计算?

1、是指违约方用金钱来补偿另一方由于其违约所遭受到的损失。各国法律均认为损害赔偿是一种比较重要的救济方法。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它是使用最广泛的一种救济方法。但是各国法律对损害赔偿的规定,往往只涉及到违约一方赔偿责任的成立、赔偿范围和赔偿办法等问题,而且差异较大。

2、是指对业已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赔偿是债权诉讼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给予的最主要的救济形式。一般情况下,赔偿能够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弥补,但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原告最关心的往往是如何首先让被告停止侵权,其次才是赔偿。

三、一般侵权民事责任与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区别有什么?

1、构成要件不同。特殊侵权行为不要求行为人对其造成的损害后果具有过错,而一般侵权行为以行为人有过错为成立要件。

2、抗辩理由不同。一些在一般侵权行为中适用的抗辩理由,如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不能成为特殊侵权的抗辩理由。

3、承担责任的方式不同。特殊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主要为赔偿损失;而一般侵权民事责任的承担方式除赔偿损失外,还有如返还财产、排除妨碍、停止侵害等。

4、适用的范围不同。为了防止特殊侵权行为民事责任被滥用,特殊侵权只被限制在法律有明文规定的范围内。而一般侵权行为的范围则没有该限制。

侵权责任和过错责任是两种概念,侵权损害赔偿主要是指违约金,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约定,可以按照对方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要明确的规定,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但是违约金不能高于实际损失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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