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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没分清可判离婚吗?

一、财产没分清可判离婚吗?

财产没分清可判离婚吗?

是可以的,财产分割不清的情况下,如果双方达成一致协议则可以先离婚,后期再进行财产分割。离婚的前提是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没有和好的可能,经调解无效;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一方可向法院起诉离婚,要求分割财产,法院依法判决。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正常情况下,财产分割和离婚问题应一并处理。但如果双方共同愿意搁置财产问题,先办离婚手续是可以的。如果经法院审理,有些财产现无法处理,或暂时不便处理,法院也可以先判决离婚,财产问题让双方另案处理。

二、办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1、工资,奖金。工资和奖金是夫妻双方在日常劳动中获得的报酬,不管是脑力劳动还是体力劳动。其不仅包括工资、奖金,还包括各种形式的报酬收入,诸如红包、礼金、津贴等获得的货币,这些都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都归夫妻共同所有。

三、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什么?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财产没分清,是可以判离婚的,办离婚手续时,财产可以协商分割,需要双方就分割的方法和范围达成一致意见,签署财产分割协议,若是协商不成,也可以去法院起诉,由法院使用法律途径分割财产,会遵循男女平等原则,照顾无过错方原则,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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