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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婚姻可以不去办理离婚吗?

无效婚姻可以不去办理离婚吗?

一、无效婚姻可以不去办理离婚

依据婚姻法的规定,无效的婚姻自始至终都是无效的,婚姻无效就不存在婚姻关系,所以是不需要办理离婚证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二、无效婚姻怎么解除

(1)、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2)、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一、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原则

(一)、协议原则

协议是处理财产的先行程序,只有在当事人对其财产达不成协议时,才由人民法院判决。判决应遵循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并且处理的财产只能是双方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同居前的财产、同居中的(同居中的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属于各自的收入,不能作为处理的标的。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既不享有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权利,如扶养费请求权,配偶遗产继承权等;也不承担基于夫妻身份关系而生的义务,如相互扶养的义务等。

(二)、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

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这里所称的合法婚姻当事人即合法婚姻中的无过错方,在处理重婚财产时,不能处理属于合法婚姻中无过错方的财产。然而在实践中,这些财产往往无法分清,处理时应本着保护无过错方的原则处理。另外,有些重婚的一方当事人系受骗的,无过错,在宣布该重婚无效时,在财产上也应予以适当的保护。

无效婚姻不需要办理离婚的,因为无效婚姻双方不需要承担法律规定的责任与义务,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由人民法院判定婚姻是否有效,不需要申请离婚,无效的婚姻没有法律效力,无效婚姻的过错方需要进行一定的经济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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