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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十岁以上老人丢了身份证怎么补办?

一、六十岁以上老人丢了身份证怎么补办?

六十岁以上老人丢了身份证怎么补办?

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等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是用于证明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身份证明文件。年满十六周岁公民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时,由本人携带户口簿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

二、补办身份证的具体的内容是什么?

1、本人携带户口簿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所属省级行政区任一派出所或办证中心办理(不符合省内异地办证要求的只能在户籍地按要求提供材料办理)。符合省外异地合法稳定居住、就业或就学等条件,已办理人口信息登记且符合异地办证公安部统一要求的,还可持居住证、户口簿或其他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身份证件、相关就学/就业/居住证明材料在现居地申请全国跨省异地办证按照法律及公安部法规规定,补证不因年龄而异,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身份证丢失的,也可本人携带上述材料申请补领。

2、受理窗口采集人像、指纹后直接打印《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或《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

3、申领人在表格上签字确认,交纳证件工本费(40元,法律规定有特殊情形的除外),领取《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和收费收据。

4、接到领证通知后本人携带《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证件。若申领人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自愿申请办理邮寄证件。

我国相关的条款中对于补办身份证件以及初次办理身份证件的情况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一旦出现了遗失或者损坏的情况的需要第一时间到当地的所辖区域的派出所及时的申请补办,避免因为没有身份证导致影响到合法权益的行使,这是十分重要的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