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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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登记颂证室怎么办理

结婚登记颂证室怎么办理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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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办理结婚登记

怎么办理结婚登记,不受理结婚登记的情形有哪些?一、怎么办理结婚登记:我国现行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于1994年一月间日经国务院批准,1994年2月1日由民政部发布。男女登记结婚,应当遵循这个办法。按照《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在农村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者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男女双方自愿结婚的,双方应当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申请时,应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的证明。婚姻状况指未婚、离婚、丧偶的状况。结婚登记是男女结婚的必备法律手续,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他们的婚姻就得到法律的承认,即确立了夫妻关系。二、不受理结婚登记的情形: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二)非自愿的,(三)已有配偶的,(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五)患有法律规定禁止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