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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再婚结婚登记材料

北京再婚结婚登记材料

结婚是人生大事之一,最值得高兴的事情。在中国,符合法定结婚条件的男女。只有在办理结婚登记以后,其婚姻关系才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承认和保护。国家实行结婚登记制度,可给予争取婚姻自主的男女及时地法律援助,保护基于爱情而要求结合的男女的正当权利;还可以帮助指导婚姻当事人,避免因无知或受欺骗而陷于不幸的婚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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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结婚登记流程

①申请:需男女双方各自的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户口本原件(户藉证明/集体户口页)、三张2寸近期免冠合影照。(离过婚的请带上离婚证或判决书)

②受理:到一方户口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婚姻登记办公大厅,双方亲自到场递交上述手续。

③审查:查看户口本,身份证,看身份证是否过期,照片是否与当事人相同。

④登记:问双方是否自愿,交纳登记费9元,双方书写声明书,签名、按指印,登记人员编号、登记打印结婚证,填写<结婚登记审查处理表>。

⑤发证:办理登记手续后,相关登记手续存档,当场发给双方结婚证书,正式宣告缔结夫妻关系。

在离婚后,双方的婚姻状态发生了改变,应当及时到公安机关的户政部门将户口本上的相关内容更改,这样在再婚时就不被出错。如果没有及时更改,可以导致公安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状态的认定发生错误认定,可以影响再婚的登记情况,具体的操作及处理办法可以咨询婚姻登记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