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

当前位置 /首页/婚姻家庭/彩礼/列表

彩礼不返还证据有哪些?

彩礼不返还证据有哪些?

一、彩礼不返还证据有哪些?

1、双方离婚为条件,不存在以下法律规定应当返还彩礼的情形之一:

(1)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2)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3)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2、存在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情形,但是已经共同生活两年以上、生育子女或者所送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一方请求对方返还彩礼的,一般不予支持。

3、不能认定为彩礼的情况

(1)借婚姻的由头向对方索取财物、骗取财物。

(2)男方或男方的亲属为了取悦对方所赠与的钱。

(3)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为了表露情感所赠与的钱。

(4)男方双方或亲属在共同消费的时候男方支付的钱。

(5)男方和男方的亲属与女方和其亲属礼节性往来赠与的钱。

二、不予返还彩礼的情况有哪些?

1、已经登记结婚并同居生活的。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时间较长的,一般应当以两年以上。

3、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期间生育子女的。

4、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同居生活,所接受的彩礼确已用于共同生活的。

5、在婚约存续期间,婚约当事人死亡的。

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禁止家庭暴力。禁止家庭成员间的虐待和遗弃。

综上所述,从法律角度审视彩礼给付的目的,是彩礼予以返还的一个基本条件,作为给付彩礼的代价中,本身就蕴含着以达到婚姻关系为前提条件,如果领取结婚证并且一起共同生活,彩礼给付的目的已经达成,那么原则上是不予返还的,反之如果存在证据证明结婚目的没有达成,并且主要责任在与索取彩礼方,给付方提出返还请求,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TAG标签:返还 彩礼 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