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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三年离婚彩礼归谁

结婚三年离婚彩礼无需退还,归女方所有。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结婚三年离婚彩礼归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第十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聘礼的,如果查明隶属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两方未解决结婚登记手续的;(二)两方解决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有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限定,应当以两方离婚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