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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之前结婚前买的房子如何判决

新婚姻法之前结婚前买的房子如何判决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

一、《民法典》之前结婚前买的房子如何判决?

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该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根据婚后还贷方式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

这种情况下通常先由夫妻双方协议处理,双方不能达成协议时,该不动产产权归属于登记一方,还没有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以及该房屋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即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2、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财产还贷

婚姻存续期间无论夫妻双方实行共同财产制还是约定财产制,法律规定的或者约定的个人财产都属于个人支配的范围,这种情况下首付款支付方以此还贷的,该房屋产权当然归属于首付款支付方个人所有。

3、夫妻双方实行共同财产制,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工资还贷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在夫妻双方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实行的是夫妻共同财产制,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奖金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这种情况下即便首付款支付方是用自己的工资还贷,其效果仍然是以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产权说明如上。

4、夫妻双方实行分别财产制,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工资还贷

夫妻双方可以订立协议实行夫妻分别财产制,这种情况下首付款支付方以其个人工资还贷的,该房屋产权当然归属于首付款支付方个人所有。

二、产权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情况

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的凭证,是由国家法定的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用于证明对房屋拥有物权的唯一、排他的证明。按照我国现行的法律,房屋登记是房屋权利归属的法定公示方法,是房地产取得、变更、设立的标志。所以这种情况下,无论是用个人财产还贷还是夫妻共同财产还贷,该房产都属于是夫妻共同所有。

房屋的支付问题是房产分割的重要参考条件,对于贷款所购买的房屋来说,一般按照登记人的名字来进行分割,另一方则不需要支付相关的房屋贷款,如果在房屋的房产证明上所登记的为夫妻双方的名字那么就无法进行分割,房产属于二人的共同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