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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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官司打了两年了还没宣判是否合理

离婚财产分割官司打了两年了还没宣判是否合理

一、离婚财产分割官司打了两年了还没宣判是否合理?

出现这种情况也是合理的,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法院批准; 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审限为3个月,不能延长,若3个月内不能审结,转为普通程序继续审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二、夫妻财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民法典》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给予补偿原则

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6、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

两年还没宣判,肯定是双方涉及的财产分割范围比较广,案件处理起来也很复杂,类似于还需要分割股权,分个专利权收益的。那么在法院还没有宣判之前,双方也可以根据案件当时的审理情况,如果有和解的可能性,也能私下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