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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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夫妻财产分割

司法考试夫妻财产分割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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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案例考察法条


《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第42条的规定,

以下列财产抵押的应当进行登记:

(1)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2)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

(3)以林木抵押的;

(4)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

(5)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

《民法通则》第八十九条 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可以采用下列方式担保债务的履行: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的规定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变卖抵押物的价款优先得到偿还。

至此,我们可以看出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权的产生是对保险标的作推定全损的处理,所有权代位就是我们说的物上代位权的另一个别称。一般担保物如果意外损害或其他原因造成消失就可以运用物上代位权,并且担保权人仍享有的对担保物换来的该赔偿金的权利。我国的《担保法》规定了进行财产抵押也是需要申请登记。更多的相关知识建议咨询356官网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