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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接受的遗产离婚需要分割吗

婚内接受的遗产离婚需要分割吗

一、婚内接受的遗产离婚需要分割吗?

婚内接受的遗产离婚是否可以分割的这个问题,取决于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对方有权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1)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首先是要分清家庭财产和夫妻共同财产,否则会构成对其他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的侵害。其次是要划清夫妻共同财产和夫妻个人财产。

(2)坚持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男女平等的原则不意味着一律平均分配财产,而应有利于子女的成长。由于目前我国妇女经济地位相对较低,对女方进行适当照顾,有利于保障经济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妇女离婚权利的行使,也有利于经济收入较差的妇女克服困难、重建生活。

(3)支持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的原则。分割共同财产。不应损害物品经济价值的发挥。对于生产资料,应分给需要的一方或能充分发挥其作用的一方。生活用品的分割,应考虑到双方需要,灵活地进行处理,必要时采取补足差价的方法。

(4)特别对于农村离婚妇女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应根据实际情况妥善处理。

由此可见,如果婚内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方就有权分割,反之,如果是个人财产,对方就无权分割。在司法实践中,继承遗产的方式,包括遗嘱继承,法定继承,若被继承人没有留遗嘱,丈夫或妻子是以法定继承人的身份继承的遗产,这种情况下,遗产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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