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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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如何

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如何

夫妻间的共同财产关系以婚姻关系的存在为基础,婚姻关系解除时,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新婚姻法第39条规定了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农村,"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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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原则,离婚财产分割法院如何处理?

一、离婚财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明确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财产分割前,要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其他家庭成员财产区分,然后再把夫妻共同财产与夫妻个人财产区分开来。一般情况下,难以认定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可推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二、离婚可以约定财产分割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程序先由当事人双方协商,如果能够达成一致,由夫妻离婚协议分割共同财产。如果协商达不成一致,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分割共同财产。约定财产分割不能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第三人财产利益。一般协议离婚时是约定财产分割的,而在实践中,约定财产分割多会在离婚后出现纠纷,已生效的离婚财产分割协议反悔或是变更又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建议如果离婚的双方约定财产分割,可以请律师帮忙审核一下,以免离婚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三、夫妻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可以按照一下原则约定分割,这也是法院判决财产分割的原则。1、男女平等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认为妇女挣的少,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2、照顾子女和女方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3、照顾困难一方和无过错一方利益4、对尽家庭义务和协助另一方工作付出义务较多的一方予以补偿5、约定优先于法定6、方便生产、生活、学习和工作,利于发挥财产价值7、不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不侵犯国家、集体和第三人财产利益的原则四、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相关法律法规《婚姻法》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27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