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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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归子女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夫妻财产归子女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一、夫妻财产归子女的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男方: ,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公民身份号码 。

女方: , 年 月 日出生, 族,住 ,公民身份号码 。

男、女双方于 年 月 日在 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婚后感情一般,因双方性格不合,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没有和好可能,无法共同生活。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1、男方与女方自愿离婚。

2、儿子/女儿取名 ,离婚后由男方/女方抚养,由女方/男方每月给付抚养费 元,在每月 号前付清,直至付到 18周岁止。

3、双方有位于 房产一套、 牌号车辆、存款 元等,双方一致同意:赠与给儿子/女儿 。

4、双方无共同债权及债务。

5、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婚姻登记机关存档一份,双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手续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二、办理协议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

办理协议离婚登记,应符合《婚姻法》、《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下列五个条件:

1、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必须是办理过结婚登记的合法婚姻关系当事人,如果是非法同居,事实婚姻当事人均无条件提出登记离婚,因此,凡无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的登记离婚申请人,婚姻登记机关均不受理。

2、申请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应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所谓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能对离婚法律行为的法律后果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民法通则》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精神状况正常、能完全辩认其行为及其后果的公民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凡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只能由其代理人按诉讼离婚的方式提出,解决婚姻关系问题。

3、离婚申请书是申请离婚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并承担法律后果。登记离婚最重要的条件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这种自愿的行为是排除一切外界的阻挠、干涉,完全发自内心的自愿行为。因此,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递交申请,陈述理由。

4、申请登记离婚的双方当事人就家庭共同财产、债权、债务及子女的抚养或对生活困难一方的帮助达成协议,并自觉履行这种承诺。

5、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共同提出登记离婚申请。离婚,是家庭婚姻关系发生重大变更的法律行为,它涉及到离婚当事人的各种权力,是一种重要的民事法律活动,是不得请人代理、代替,以达到确实维护当事人的一切利益的目的。

离婚协议书中应该有关于财产处理的相关条款,但整份离婚协议书当然不能只有财产分割的这一部分,离婚协议书的写法和财产归子女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而且,必须要写清楚是把夫妻的哪一部分财产给子女的,有些是全部给子女,还有些是把部分财产给了子女,财产给子女也只能是双方协商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