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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规定网上代购违法吗

我国规定网上代购违法吗

海外代购的商品种类大概包括一些名牌包包,国际知名化妆品牌和其他的一些快消费品等,现在越来越多的年轻人选择海外代购,一方面是因为通过代购平台购买的这些正规的品牌要比实体店的价格低一些,节省了个人的时间和成本,不过对于海外代购这种事情,很多人都比较关心,我国规定网上代购违法吗?

代购不等于违法,其实有两种形式的代购是合法的:

1、本人从国外购买不超过一定价值和数量的物品,供自己使用或馈赠亲朋;

2、专门的代购商家进行代购,但这些商家的物品是按法律交税的。

2010年,海关总署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并且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予以免税放行;对于邮寄,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指出,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而《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中阐明:“自用”,指旅客或者收件人本人自用、馈赠亲友而非为出售或者出租;“合理数量”,指海关根据旅客或者收件人的情况、旅行目的和居留时间所确定的正常数量。

也就是说,把握一定的限度,普通人出国回来买点东西,可以不缴税,享受一定实惠。另外,代购生意也可以在合法范围内做,比如一些代购网站,对国内稀缺商品进行国外采购,而后快递给客户,他们会在最终价格上计入税款,或者客户签收时补缴税款,这也没有问题。超过限度,不仅逃税违法,缴了税再去卖也不行。

海关法律政策中的“合法代购”要求必须“自用”,那样的物品具有“非贸易性”的特征,即入境后不用于出售或出租。显然易见,海外代购产业中,这些商品将再次进入贸易领域,所以海外代购的商品是货物,无论其价值多少,都要照章纳税。

这意味着,代购货物达没达到5000元或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并不重要,因为这两个是针对自用的限制,而用于牟利的代购,即使单次价值和数量都很小或者按自用缴了税也不行,也应该按进口货物来缴税。当然,现实中对是否是自用很难辨别,一旦被查到,后果才严重。

海外代购是分两种情况的,一种情况就是有一些商家是专门从事海外代购的,但是也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向国家交税,还有一种就是自己从国外购买购买的货物,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价值和数量,是给自己的朋友捎带的,这也是合法的,如果违反这两点规定的话,就属于违法代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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