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罪律师解答

环境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

环境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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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经济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但随着生产的日益扩大,很多人注意到了环境污染问题不但影响到了人类的身体健康,还影响到了我国经济的发展,那么具体有哪些影响呢?本站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下面的数据,用数据说话让大家了解环境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

一、环境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

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随着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发达国家上百年工业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中国集中出现,环境与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资源相对短缺、生态环境脆弱、环境容量不足,逐渐成为中国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由于长期不合理的资源开发,中国已经是世界上环境污染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到2005年,中国已有三分之一的国土被酸雨侵蚀,七大江河水系中劣五类水质占41%,沿海赤潮的年发生次数比20年前增加了3倍,四分之一人口饮用不合格的水,三分之一的城市人口呼吸着严重污染的空气,城市垃圾无害化处理不足20%,工业危险废物处置率仅为32%,全球污染最严重的10个城市中,中国占5个。

二、《民法典》中环境污染相关条文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千二百二十九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条 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发生纠纷,行为人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一千二百三十一条 两个以上侵权人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浓度、排放量,破坏生态的方式、范围、程度,以及行为对损害后果所起的作用等因素确定。

第一千二百三十二条 侵权人违反法律规定故意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严重后果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相应的惩罚性赔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三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侵权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侵权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侵权人在期限内未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进行修复,所需费用由侵权人负担。

第一千二百三十五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下列损失和费用:

(一)生态环境受到损害至修复完成期间服务功能丧失导致的损失;

(二)生态环境功能永久性损害造成的损失;

(三)生态环境损害调查、鉴定评估等费用;

(四)清除污染、修复生态环境费用;

(五)防止损害的发生和扩大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政府和人们都已经看到了环境污染带来的经济损失,消除环境污染经济损失迫在眉睫,法律也陆续出台了各项法律法规用于治理环境污染,中国政府和人民将与世界各国政府和人民一道,共同保护美丽的地球家园,让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并行,创建美好的未来。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太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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