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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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完毕还可以解除么

合同履行完毕还可以解除么
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在一定条件下通过当事人的单方行为或者双方合意终止合同效力或者溯及地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合同解除的目的在于消灭合同对当事人的约束力,终止无法或者不适宜继续履行的合同,根据履行情况及合同性质的不同而产生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法律效果。
合同解除必须要有解除事由,《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了合同的协议解除,第二款规定了合同的约定解除,第九十四条规定了合同的法定解除,符合这些规定,当事人即可解除合同。
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合同解除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合同解除的效果是使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而《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同样也是合同权利义务终止的情形之一。
所以,对于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的合同,其权利义务已经终止,合同可以解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按照约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债务相互抵销;
(四)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五)债权人免除债务;
(六)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七)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民法典》第五百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权债务终止:
(一)债务已经履行;
(二)债务相互抵销;
(三)债务人依法将标的物提存;
(四)债权人免除债务;
(五)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六)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终止的其他情形。
合同解除的,该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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