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无效 法录帮 合同效力 7.08K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无效合同是指已成立,但因欠缺法定的有效要件,在法律上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合同法》第5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5)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TAG标签:合同事务 无效 建设工程 合同效力 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