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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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合同无效有哪些法律后果
无效合同就是不具有法律约束力和不发生履行效力的合同。一般来说,合同一旦依法成立,就具有法律拘束力,但是无效合同却由于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者损害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等因素,因此,即使其成立,也不具有法律拘束力。无效合同是自始无效的。
所谓自始无效,就是合同从订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以后也不会转化为有效合同。无效合同自始无效,对于已经履行的,应当通过返还财产、赔偿损失等方式使当事人的财产恢复到合同订立前的状态。合同被认定为无效后,过错方应当向无过错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即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存在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并给对方造成损失而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四十二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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