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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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效力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你知道合同效力制度的概念是什么吗?在合同事务当中,合同的效力问题一直以来都是十分重要的问题,关系着合同的履行以及后期纠纷的处理问题。接下来,本站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关于合同效力制度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合同效力制度的概念是什么

一、合同效力制度的概念

合同效力,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拘束力,即法律效力。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的效力可分为四大类,即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相关法律法规关于“有效合同,无效合同,效力待定合同,可变更、可撤销合同”的规定统称为合同效力制度。

二、合同效力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吗

1、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2、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期限。附生效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第四十五条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当事人为自己的利益不正当地阻止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已成就;不正当地促成条件成就的,视为条件不成就。

关于合同效力制度的内容,本站小编就为大家整理到这里,希望能为您提供一些帮助。当你遇到了合同效力方面的纠纷时,建议及时来电咨询我们本站的在线律师,我们会根据你的实际问题帮助你进行分析,然后解决你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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