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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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定金的合同类型是什么

适用定金的合同类型是什么
定金,是一种债的担保方式,是指合同一方当事人为了担保合同的履行而预先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的行为。
定金作为对债的履行担保方式是否采用,主要由合同双方当事人自行约定。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约定一方向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八十九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定金合同可以广泛应用于多种合同,在买卖合同、货物运输合同、加工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等经济活动中。
只要债权人要求以担保方式保障其债权实现的,都可以按照主合同规定设立定金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约定一方向一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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