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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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下设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
缔结保证合同的过程中,债权人未对保证人施以任何胁迫的行为,仅是保证合同相对人以外的第三人政府指令借款人提供担保。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保证合同是产生于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的合同,第三人指令保证人为债务人担保,仅是担保人在担保的原因上有瑕疵,与债权人无关,这种瑕疵的存在并不必然影响保证合同的效力,除非保证合同的相对人(债权人)在其中有欺诈或胁迫行为。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681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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