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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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止合同需要对方同意吗?

租赁合同是指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在当事人中,提供物的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出租人;对租赁物有使用或收益权的一方为承租人。租赁物须为法律允许流通的动产和不动产。

中止合同需要对方同意吗?

法律咨询:

以下是租约合同的违约责任:合同签订后,租赁双方均不得借故解除合约,任何一方无法定或约定的理由而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必须提前2个月以书面通知另一方。如租方提出收回该房产的,除须退还保证金给承租方外,并须赔偿2个月租金给承租方;如承租方提前退租的,出租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在通知期间,承租方需照常交租金。请问按上述合同,单方中止租赁合同除承担违约责任外还要对方同意才可中止吗?不需经对方同意吗?

律师解答:

按照合同约定,提前2个月通知对方,并支付违约金,即可。只需通知即可,无需对方同意。

相关法律知识:

承租人的转租权

承租人转租租赁物须经出租人同意。转租与债的转移不同。转租期间,承租人与出租人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不履行对租赁物妥善保管义务造成损失的,由承租人向出租人负赔偿责任。承租人未经同意而转租的,出租人可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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