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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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和违约责任有哪些

勘察人、设计人承担违约责任的方式包括:
1、继续完善或完成合同约定的义务。
2、减收或免收勘察、设计费。
3、赔偿损失
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
根据《民法典》第800条规定:勘察、设计的质量不符合要求或者未按照期限提交勘察、设计文件拖延工期,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勘察人、设计人应当继续完善勘察、设计,减收或者免收勘察、设计费并赔偿损失。

勘察、设计合同发包人的主要义务和违约责任有哪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