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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金和赔偿金能并用吗

违约金和赔偿金能并用吗
违约金和赔偿金可以并用吗,答案是不能。违约金具有多种性质,但是最主要的性质是违约赔偿金的性质。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但不得超过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此可知,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并不支持惩罚性赔偿。也就是说,违约金与违约损害赔偿是一致的,适用违约金,在没有造成损害的时候,就是惩罚性违约金;在违约行为造成对方损害时,违约金就是赔偿违约金。实践中,当事人如果在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原则上应当按照约定违约金执行。当事人如果所约定的违约金高于或低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所造成的损失的话,非违约方可以请求法院予以减少或增加。如果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则应当依照当事人的主张选择适用。因此,违约金与损害赔偿责任是不能并用的,适用又以弥补损失为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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