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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违约责任与侵权责任的区别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107条、122条规定了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依法产生的法律责任。侵权责任是指民事主体因实施侵权行为而应承担的民事法律后果,能构成侵权行为,要对受害方承担责任,侵权行为基本上都是违法行为。
两者的区别为:
1、赔偿范围不同:违约责任的赔偿金额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和协商,侵权责任的赔偿范围原则上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在侵害人格权时,还可以申请精神损害赔偿等;
2、诉讼管辖不同:原则上因违约责任产生的诉讼,一般管辖为原告就被告,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特殊管辖根据《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一般而言,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此外还对特殊的侵权之诉的管辖作出了专门规定;
3、归责原则不同:违约责任的归责原则为有过错责任原则、严格责任原则。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零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八条: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定金不足以弥补一方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对方可以请求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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