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当前位置 /首页/合同事务/合同纠纷/列表

委托合同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一、委托合同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委托合同著作权归属怎么确定?

1、委托合同著作权归属可以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

第十九条 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

2、一般作品的著作权归创作者所有,即谁进行了智力性创作,谁就享有著作权,但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可以通过委托合同进行约定。委托人可以约定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其享有,当然这里的著作权是著作财产权。不管委托合同如何约定,署名权等著作人身权仍归作者享有。

在没有进行明确约定的情况下,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在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的情况下,委托人可以和受托人对作品的使用范围进行约定,在约定的使用范围内,委托人可以免费使用委托创作的作品。在没有明确约定使用范围的情况下,为了平衡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的利益,《著作权法》规定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何为特定目的,则需要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综合考虑委托人的行业、作品的内容等因素进行判断。

委托人在使用委托创作的作品时,应当尊重作者享有的人身权,为作者署名,不能对作品进行改动或者篡改,否则可能会因为侵犯作者的人身权而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二、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归属如何确定

1、受托人和委托人可以自行约定著作权的归属。这一方面是尊重作者也即受托人的意愿,另一方面是为了方便委托人有效的使用作品。但是,双方当事人可以自由约定其归属的仅限于著作财产权,而不包括著作人身权。著作人身权只能属于受托人。

2、在当事人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法律规定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这是因为受托人接受委托创作完成作品,是委托作品的作者。基于保护作者、鼓励创作的立法目的,在无约定的情况下,著作权应当被赋予受托人。当然,受托人在享有著作权的同时也受到如下的限制:

(1)受托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委托作品提供给委托人使用。委托人有权在约定的范围内使用。如果没有约定使用范围,委托人可以在委托创作的特定目的范围内免费使用。现实中,有些艺术摄影企业为了垄断顾客日后的加印照片生意,借口对顾客的艺术照有著作权,拒绝履行上述义务,扣留照片的底片。对这种行为,顾客可以追究其违约责任。

(2)受托人行使著作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妨碍委托人的正当使用。比如受托人接受委托设计商标标识后,不论委托人是否将该商标注册,都不得再以侵犯发表权为由阻止委托人在其商品、服务上使用该标识,也不得许可委托人的竞争对手使用该标识。

公民、单位在委托他人创作作品的时候,不一定会与对方签署委托合同,签署了合同的情形,也并不一定会在合同之中约定著作权归属,对于这种没有约定的情形,受委托创作的作品属于受托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