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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存在重大过失的认定是怎样的

一、雇员存在重大过失的认定是怎样的

雇员存在重大过失的认定是怎样的

民法中关于重大过失的最早规定应当说起源于罗马法,早在罗马法时期,“将过错的概念作为法律责任的衡量标准完全贯彻于所有以损害赔偿为主的法律关系中,是古典法学的一个伟大创举。”此时的过失分为三个主要等级:重过失、轻过失以及处理自己事务的勤谨重大过失亦称“重过失”是一种严重的疏忽,即缺乏普通人本应具有的最起码的勤谨注意。在具体个案中判断雇员是否存在重大过失,应当从损害结果的可预见性、损害结果是否具有可避免性,即雇员是否具有从事所属职业的专业技能、是否具有年龄层所应有的认识能力、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是否存在不听劝阻的情形等方面综合进行判断。

1、雇员是否具有专业的职业技能,伤害事故的发生是否由雇员违反职业要求的行为所引起。

2、雇员是否存在严重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对一些危险性的工作,国家或行业都会对这些工作的操作规程做出相应的规定,如果雇员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导致事故发生的,应当认定雇员有重大过失。

3、雇员是否存在不听劝阻和提醒的情形。在某些危险场合,雇主或其他在场人员已对雇员的违章行为进行了劝阻,或对雇员进行了必要的提醒,雇员不听劝阻而最终发生伤害事故的,应当认定雇员有重大过失。

二、雇员在雇佣活动中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依据

在《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中,归责原则主要有过错原则、无过错原则、公平责任原则,而过错原则又细分出过错推定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从以上法律规定,不难看出,雇主对雇员在雇佣活动中的致他人受损的行为承担无过错责任,而雇员则在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才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由于雇主对雇员从事雇佣活动所受损害承担的是无过错责任,因此,雇员仅有一般过失时,雇主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只有雇员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时,才可以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

民法讲究责任分配的公平与公正,而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如何界定雇员在雇佣活动中致第三方受损的行为是存在一般过失,还是重大过失,仍存在许多不一致的标准,从雇员的主观心态出发,还是从客观事实出发对重大过失的认定可能会出现不同的意见,更多相关知识您可以咨询本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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