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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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义务的转移情况有哪些?

一、合同义务的转移情况有哪些?

合同义务的转移情况有哪些?

合同义务转让的情况:

(一)是合同义务的全部转移,在这种情况下,新的债务人完全取代了旧的债务人,新的债务人负责全面的履行合同义务;

(二)是合同义务的部分转移,即新的债务人加入到原债务中,和原债务人一起向债权人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二、合同义务转移的条件是什么?

合同义务的转让是指不改变合同的内容,债务人将其合同义务全部或部分地转移给第三人。债务人将其全部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由该第三人取代债务人的地位,叫作免责的债务承担。债务人将其合同债务部分地转让给第三人,如果该债务人与第三人共同向债权人负责,叫做并存的债务承担。

合同义务的转让,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须有有效的合同义务的存在。

2、被移转的合同义务具有可移转性。

3、第三人须与义务人就债务的移转达成合意。

4、债务承担须经权利人的同意才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五条

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第五百五十六条

合同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的,适用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有关规定。

合同义务转移的条件主要有:第一,合同义务的转移应该要得到第三人和债权人的同意;第二,该合同是可以进行转移的,也就是具有可转移性,还有就是合同必须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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