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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原物纠纷构成要件有什么?

一、返还原物纠纷构成要件有什么?

返还原物纠纷构成要件有什么?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享有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权利人为物权人。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的主体应为失去占有的所有权人、他物权人及其他依法享有权利的人。至于占有人,无论其是否为有权占有,均应依据占有请求权行使权利,而不能依返还原物请求权行使权利。

(2)须有他人无权占有动产或不动产的事实。无权占有,指没有法律根据、没有合法原因的占有。一般包括两种情形:其一,占有人从占有之始就没有法律根据,如占有人占有的物是他人的盗窃物。其二,占有之始本来有法律根据,但是后来该根据消灭,如租赁他人的物,已经超过约定的期限而不返还。

(3)相对人须为现在的无权占有人。所谓现在占有该物之人,是指现在仍事实上管领其物但无正当权源的人。曾经占有该物但现在没有事实上管领其物之人,即使所有人的占有关系因其人的行为而丧失,所有人也仅仅在此项行为具备侵权行为要件时,向该人请求损害赔偿,而不能对其行使返还原物请求权。

二、请求权的内容有什么?

1、债权上的请求权:赔偿损失请求权,基于合同、不当得利、无因管理的请求权;

2、物权上的请求权:确认所有权,排除妨碍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消其特点是:

( 1)具有相对性;

( 2 )具有非公示性;

( 3 )大多表现为实体权利。

请求权作为独立的实体权利,连接了实体法与程序法的权利,因为民事诉讼可以分为三种,即确认、给付、变更之诉.这三种诉讼中给付之诉是民事诉讼的核心,而给付之诉的基础就是请求权。请求权可以独立存在,也可以只是某权利的内容(权能)。请求权与债权的关系是:请求权是债权的主要内容,但债权又不限于请求权,债权的权能除了请求权之外,还包括“选择、解除、终止等权能”。而且,债权请求权因时效而消灭时,债权虽然减损了其强制力量,但仍然存在。

3、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

4、人格权上的请求权,

5、身份权上的请求权(抚养费、赡养费)。

返还原物纠纷请求权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请求权包括债权上的请求权;物权上的请求权;知识产权上的请求权;人格权上的请求权;身份权上的请求权5种。其中,物权上的请求权包括确认所有权,排除妨碍请求权,返还原物请求权,恢复原状请求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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