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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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有什么

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有什么

一、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有什么

无效合同的判断标准如下: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无效;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合同无效;行为人虚假意思表示签订的合同无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违背公序良俗的合同无效;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无效合同的认定依据是在法院做出合同无效的认定之前,该合同应该是有效的。除非合同必然无效,法官一般应推定有效。只有当当事人一方向法院提出认定合同无效的请求或主张时,法院才能确认合同无效。但如果合同损害了国家、集体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由于缺乏合同无效的请求权主体,所以允许法院主动认定其无效。因此这并不是说法院对任何合同都可以主动干预其效力,而是由于请求权主体缺位而造成的。

二、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有什么

1、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的效力,无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销的合同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2、不影响合同的部分解决争议的条款,无效、被撤销或者终止的,不影响合同中独立存在的有关解决争议方法的条款的效力。

3、赔偿损失,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订立合同时使用了欺诈的手段,损害了国家利益会认定为无效合同,这类合同的内容不受法律保护;违反法律规定,违背公序良俗而订立的合同是无效合同,从合同订立开始就不具备法律效力。无效合同需要由人民法院进行判定,要依据相关规定,还要满足法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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